小時候曾想過為什麼我不是生在美國、可以當個國力強大的美國人,而怨嘆我的國家!

出社會後看見先進國家的進步,而怪罪我們自稱偉大的政府無能!

三十歲之前更認為在我身上發生的一切錯誤失敗,都是來自於這個社會以及別人的錯、並認為是別人害的、別人的責任、生氣別人的白目,只要是與人發生磨擦,一定想盡理由找到自己站得住腳的位置、憤怒並怪罪別人不好的地方!

當然~我也用這一招對待我身邊最親密的人!

所以我繼續駡政府、繼續駡社會、繼續駡生活週遭親戚朋友同事家人,那一些我自以為是的許多錯誤!

於是乎每當不管遇上什麼事,我總是認為自己是對的、已經盡力了,錯誤是在別人身上、該改變的是別人,甚至選擇站在自己有利的位置,以及找足自己正確的立場怪罪他人!

這變成是我的習慣與傲慢,然而有趣的是我卻成天指責別人的習慣與傲慢、政府社會的習慣與傲慢!難怪我一直覺得這個國家社會、這些親戚朋友同事家人怎麼一點也不求進步改變!總是在重複一樣的思考方式、一樣的白目態度、一樣的問題不求長進!

沒想到原來憤怒指責、怪罪推卸了將近四十年,那些不求改變進步又白目的人、竟然是我自己!

終於我明白:

「怪罪他人的程度,就等於是我不想負責任的程度!」

天啊!如果我在小時候就明白我的世界是以我為中心,並由我開始改變,在我世界中出現任何人的不好,都是因為我還不夠好、好到足以能夠影響到他們,並願意對我的生命負完全的責任,那麼今天我的世界、我的國家社會、我的親戚朋友同事家人又會是怎麼樣呢?

如果~我可以改變我自己、說不定也可能不小心改變了我的家人、我的世界!

20140801補記:以前覺得兒子難教、老婆更難教!現在⋯⋯我發現最難教的並不是老婆小孩、而是我自己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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